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 有哪些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值得推荐
文艺复兴是西欧近代三大思想解放运动,在这时期,音乐的特点是逐渐变化的。早期文艺复兴音乐作品主要是对第三间隔的依靠作为和音。从12世纪开始的复调音乐在整个14世纪变得更为细致而不依靠声音的表述。15世纪初的音乐趋向简单,声音致力于平滑。
到16世纪开始转向古典流派。本期的,为你解析。
【文艺复兴时期音乐特点】
14世纪,欧洲中世纪的封建主义制度和理想开始衰退,骑士制度、神圣罗马帝国和教皇统治的普遍的权威走向衰落。哥特式大教堂建筑艺术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经院哲学受到蔑视。社会和经济生活的中心从封建贵族的城堡和采邑转向城市。城市中手工业生产获得发展,商业贸易日趋发达。
中世纪后期的半停滞的、地方化的、非赢利性的经济,逐渐过渡到充满活力的世界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西方历史上一个新的文明时期开始了。它被称做文艺复兴,约从1300年持续到1650年。
文艺复兴的一些音乐理论家则借助古代的音乐理论来支持自己的一些新的音乐理论观点。瑞士理论冢海因里希·格拉瑞安(HeinrichGlarean,1488-1563)在他的《十二调式》(1547)中,在中世纪8种调式功底上又增添了4种新调式——结束音在A上的爱奥利亚(aeolian)和副爱奥利亚(hypoaeolian),结束音在C上的伊奥尼亚(lonian)和副伊奥尼亚(hypoionian),从而以12种调式取代了传统的八调式系统。他自称已重新建立了阿里斯多塞诺斯的调式体系。意大利作曲家、理论家维森蒂诺则更为激进。
他在《现代实践中的古代音乐体系》(1555)中试图证实,“不仅古代的自然音体系应该存在,而且古代的半音和等音也同样是合理有效的,并阐述在当代复调音乐中如何应用它们”。16世纪的最后几十年,在卡梅拉塔会社的学者和艺术家“所写的关于古代音乐性质和情感说的一系列论文中,古典复兴的精神依然强烈,它们为这一时期的作曲家对戏剧性的诗歌进行富有表情的谱曲的试验提供了理论功底,而正是这一试验导致16世纪末歌剧的诞生”。尽管文艺复兴的音乐具有明显的世俗化的倾向,不过仍然与宗教保持着密切的联系。15世纪,音乐家通常服务于国王或贵族的小教堂(chapel)、教皇的小教堂或大教堂的唱诗班。
小教堂是宫廷中主要的机构之一。为了在宗教仪式中进行各种宗教音乐的演出,教堂需要歌手、作曲家和音乐作品。服务于宫廷的乐师有教士和游吟艺人两类。前者至少是低级教士,后者通常是俗人。
15世纪的作曲家仍然主要是教士类型的音乐家。他们在教堂的学校里受过训练和教育,多数人被培养为歌手,少数成为作曲家。游吟艺人多是演奏乐器的乐手,他们的演奏技艺是以师徒的方式传授的。文艺复兴时期欧洲音乐风格和创作技法有了新的发展。文艺复兴的音乐作为中世纪音乐的进一步延续,它继承了中世纪已积累起来的一些音乐成果,另一方面面临着新的社会环境和时代精神,它在传统功底上又有一系列新的突破和发展。在15世纪的欧洲的音乐舞台上,来自欧洲**北方低地的勃艮第作曲家和法—佛兰德作曲家及英国作曲家占据主导的地位,他们培育了一种以宗教体裁为中心的泛欧洲性的音乐风格。
源自14世纪的等节奏经文歌的数量逐渐减少,而定旋律的弥撒套曲成为重要的音乐体裁。15世纪30、40年代文艺复兴音乐风格的一些新的倾向已展现,如三度、六度音程作为协和音程被广泛接受,经文歌和弥撒曲逐渐从三个声部扩展到四个声部的织体,复调模仿手法被偶尔使用。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年,欧洲的音乐创作有了重要发展。尽管定旋律的创作方法仍然被使用,不过作曲家们开始以一些音乐动机作为音乐的最小的单位形成相互关联的乐句来构成一首作品,模仿手法被系统地运用,在以复调模仿为主的作品里间或展现对比性的和声式织体部分的安排被普遍采用。针对丰满和声的追求和模仿手法的采用,使音乐的各个声部相互协调显得重要起来。
从中世纪延续下来的在已有的固定声部功底上,先构成一个二声部的框架(固定声部与高声部),其他声部再依次添加上去的创作方法退居次要,而几个声部同时创作的新方法逐渐成为主流。意大利音乐理论家彼德罗·阿龙(pietroAaron,1489-1545)在1524年的一篇论文中推荐了这种新的方法。
【有哪些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值得推荐?】
意大利音乐家安德烈亚·加布里埃利和乔瓦尼·加布里埃进一步探索了合唱高低声部之间,声乐与器乐之间的音响对比和色彩变化。并将复合唱的原则用于器乐合奏的创作。乔瓦尼·加布里埃利的《弱—强奏鸣曲》是西方音乐史上第一个使用力度标记的音乐作品。
【文艺复兴时期欧洲重要的音乐流派有】
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流派有尼德兰乐派、杜费和勃艮第乐派、约斯堪?德?普雷和佛兰芒乐派。
佛莱芒乐派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个重要乐派,有音乐史家把“勃艮第乐派”称为“尼德兰第一乐派”,称“佛莱芒乐派”为“尼德兰第二、第三乐派”。佛莱芒乐派(TheFranco-FlemishSchool,又译“佛莱德乐派”),是15世纪中叶至16世纪继勃艮第乐派后的一个音乐流派。由于这个乐派的音乐家大都来自尼德兰的佛莱芒地区(法国北部、荷兰与比利时南部),因而如此冠名。
尼德兰乐派是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流派之一。尼德兰即荷兰,比利时与法国北部的总称。代表作曲家在前期有杜费(1400-1474),后期有欧伯列希特(1450-1505)与约斯堪(1450-1521)。作品大多为弥撒曲、经文歌等宗教乐曲,也有许多世俗性歌曲。
创作上高度发展模仿对位技法,尤其大量运用轮唱法,其中包括“螃蟹式轮唱曲”与“镜子式轮唱曲”等。对西欧复调音乐的形成有较大作用。当时教堂唱诗班是发展音乐最有功效的组织,全部著名作曲家,均为唱诗班的唱歌员或教员。